楚天都市報訊 □中國科學院水生生物研究所 曹文宣院士
  湖北素有“千湖之省”美譽,此次為水污染防治立法,對政府、企業、市民的用水權利和義務作出規範,特別是對水污染的監督、應急以及法律責任作出了具體規定。對此,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所曹文宣院士認為,“為水立法”表現出政府保護水環境的決心,走出了我省水環境保護的很大一步,同時也面臨著挑戰,需要各地方各部門的合作與全民參與。
  曹文宣表示,湖北河流、湖泊等水體眾多,《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條例(草案)》將是水體保護的堅強後盾,但要落實這一條例,離不開廣地域、多部門的協作,以及相應的投入。
  在長江水源保護方面,沿江很多城市都有各自為政的做法,不同省份之間需要互相溝通、配合。此外,我省很多湖泊的治理工作量較大,如東湖要想達到夏天湖泊汛期漲水,水位提高,冬天枯水,水位降低的目標,讓一潭死水變成一潭活水,還需要政府部門較大的投入。《條例(草案)》同時規定,“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都有保護水環境的義務”、“禁止餐飲、洗滌、洗車經營者直接向水體排放污水”。曹文宣認為,這些規定的落實,除了需要相關部門加大執法力度,關鍵還在於提升全民保護水資源的意識。
  曹文宣說,水環境是生態鏈的重要一環,湖泊、河流等作為水資源的重要載體,是生態保護的一個對象,農業灌溉、河道工程和工業生產等各個環節都與水環境密切相關,群眾生活、工作都直接或間接與水污染防治相關。作為普通公民,我們也應從日常生活點滴著手,讓保護水生態安全成為習慣。
  記者周治濤
  (原標題:圖文:治水還需通力合作全民參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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